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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7
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申请流程
一、申请材料
《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申请表》,须院(系)院长、书记/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亲笔签名,加盖学院公章。
二、审批流程
申请人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申请表》并向所在二级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批同意后提交至人事处人事科。
一般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结果于提交材料的7个工作日内反馈至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
三、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华南理工大学考勤与请假管理办法》,学习了解教职工请假管理规定。教职工在工作日出国(境)需办理请假手续,提交《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请假申请表》。
2. 中层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申请在“学校门户-办事大厅-组织部-中层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申请”线上办理,由组织部审批。
3. 每周四下午不对外办理业务。
附件:
1. 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申请表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申请表.docx
2. 华南理工大学考勤与请假管理办法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考勤与请假管理办法.pdf
3. 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请假申请表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请假申请表.doc
联系人:柯永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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