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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6

教师校外兼职审批流程

一、申请材料

1.《华南理工大学教师校外兼职审批表》,一式两份。

2.兼职单位简介、兼职岗位介绍、申请兼职说明书、协议等材料。

3.兼职单位未成立或正在筹建的需要提供:章程、可行性报告等其他辅助说明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均需院(系)院长、书记签署意见、亲笔签名,加盖学院公章。

二、审批流程

申请人(非中层领导干部)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教师校外兼职审批表》并提交相关材料,经所在二级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提交至人事处。原则上每人兼职数量不超过5个。

一般教师校外兼职审批结果于提交材料的7个工作日内反馈至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仔细阅读《华南理工大学教师校外兼职管理办法》(华南工人〔20217号,附件1)和《华南理工大学教师校外兼职审批表》(附件2)后附说明,认真如实撰写申请兼职说明书(附件3)。

2.中层领导干部兼职申请在学校门户-办事大厅-组织部-中层干部兼职申请线上办理,由组织部审批。组织部转至人事处会审的材料,请中层领导干部按此流程指引补齐相关材料后提交人事处人事科。

3.如需开具兼职证明,学校开具的证明见附件4

4.申请人需要出具政审意见的,需二级单位出具申请人政审意见(院(系)院长、书记签署意见、亲笔签名,加盖学院公章)。

5.每周四下午不对外办理业务。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教师校外兼职管理办法华南理工大学教师校外兼职管理办法.pdf

2.华南理工大学教师校外兼职审批表华南理工大学教师校外兼职审批表.docx

3.申请兼职说明书申请兼职说明书.docx

4.兼职证明模板兼职证明模板.docx

 

联系人:柯永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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