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根据学校团委关于“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评选的有关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团委审核,结合申报人综合条件,拟向学校团委推荐林思奇同学参加“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评选,特此公示。
公示期9月15日至9月17日。
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可以到九号楼220室查看相关资料,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名向学院团委反映。
受理单位:电力学院团委
电话:02087113233
邮箱:epwyx@scut.edu.cn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