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短信通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1-08 浏览次数:288


为加强学院短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充分利用短信通服务平台,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学院师生员工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建立学院短信息发布审批制度;

2、学院短信通,是付费发送短信息系统,须由专人负责维护管理;

3、短信通系统主要用于学院行政办公用途,如发布会议通知、教学、科研工作通知等相关办公信息。不得用作传播商业广告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等其他用途;

4、确因办公需要,并达到一定信息量,才可以使用短信通发送信息,且须提出申请,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能发布:

5、《电力学院短信通使用申请表》在学院网页下载区下载,按要求填写,纸版打印件由办公室主任审批后,送至学院信息员处备案,并将电子版《申请表》发至epwyx@scut.edu.cn邮箱。

201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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