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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子与信息学院博士研究生开题和中期考核补充办法(2023年修订)》公示的通知

学院各位师生: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全面提高培养质量,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华南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华南理工大学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电子与信息学院博士研究生开题和中期考核补充办法(2023年修订)》。现将《电子与信息学院博士研究生开题和中期考核补充办法(2023年修订)》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2023年12月27日-31日,在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学院联系。

      联系人:庞老师,办公电话:020-87112449,邮箱:eeypang@scut.edu.cn。

  

电子与信息学院

 2023年12月27日

电子与信息学院博士研究生开题和中期考核补充办法(修订稿)2023122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