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中层干部年度学法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2-05 浏览次数: 360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中宣发〔201815号)文件精神,根据广东省七五普法规划以及《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司〔2016346号)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学校中层领导干部范围内组织开展宪法专题的学考工作。
一、学考对象
全校中层干部(含参照中层干部管理的重点实验室专职副主任)。
二、学考内容
《宪法》《立法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侵权责任法》《高等教育法》《保守国家秘密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华南理工大学章程》。各单位对照学考内容,自行组织学习。
三、学考时间
2018125——1214
四、考试安排
采用纸版试卷,以开卷的形式开展。
请各单位于125日到以下地点领取试卷,并于1214日前将试卷交回:
五山校区:逸夫科学馆东侧108A
大学城校区: B1-408
五、工作要求
组织开展学法考试工作,是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全面依法治校的战略高度,把宪法学习和学法用法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做好相关工作,认真组织、督促学习和考试。
 
 
 
 
学校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
2018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