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2023-2024学年度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 “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工作积极分子”评选的通知

2024-08-20




各班级(团支部):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充分展示先进个人风采,促进优良学风、校风的形成,进一步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2021年修订)》(华南工学〔2021〕18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度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工作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3-2024学年度担任班委(团支部)委员,团学组织主要学生干部,自动化创新实践基地主要负责人,波音航空俱乐部主要学生干部等职务者。

二、评选条件

1.思想素质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品行端正、作风务实;

2.业务水平精:认真参加学院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将理论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高效开展活动,能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在校园文明建设中起到带头作用;无任何违纪行为;

4.学习成绩优:学生干部需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无课业不及格。

三、奖项设置及评选方式

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根据个人表现及班级推荐意见,遵循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推荐,按照10%、10%的比例,评选出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工作积极分子”(如遇小数四舍五入)。

四、评选要求

1.各班级(团支部)对评选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评估考核,要通过这项工作达到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禁弄虚作假。

3.各项奖优类称号的评选接受学院师生的监督,若对评选过程或结果存在意见或建议,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朱志杰、胡亦珺

联系电话:020-87111341

联系邮箱:mishubu2023@163.com

联系地址:3号楼309办公室

 

请各班将评选结果即2023-2024学年度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工作积极分子”申报表(附件1和附件2)和评选汇总表(附件3)的纸质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于 8月27日(周二)前交至309办公室助理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mishubu2023@163.com邮箱。


附件1. 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docx

附件2. 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度“学生工作积极分子”申报表.docx

附件3. 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度 “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工作积极分子”评选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