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23年研究生校级社会捐赠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3-09-19
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部分企业单位个人等在我校设立了捐赠奖学金。现就我院2023年研究生校级捐赠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名额分配、奖励标准和评选条件
评选范围为学制期限内、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各捐赠奖学金具体评选对象、年级范围、名额分配、奖励标准和评选条件按照学校与企业签订捐赠协议中的相关要求执行,具体见附件1。
按照学校通知,研究生校级社会捐赠奖学金是对上一年度的有效成果进行评价,成果的有效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二、评选程序
1. 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进行评审或初评、提出候选人推荐名单(由捐赠方最终审核确定获奖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日。
2.学生申请所提交材料
(1)填写“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企业捐赠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或捐赠方指定的申请表(见附件1中要求)
(2)盖章的个人成绩单(1号楼自助打印或班级为单位找教务员打印);
(3)相关获奖证明、发表论文、授权专利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4)捐赠方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详见附件1中各奖学金的具体要求及备注信息。
报送材料:
1.学生9月21日24:00前完成“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研究生校级社会捐赠奖学金申请情况登记”腾讯文档(手机扫下图二维码)填写;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及成绩单和相关证明材料于9月22日中午12:00以前交至班级评议小组审核;
2.各班级审核后9月25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给3号楼119张城俊,电子版发至邮箱1121204881@qq.com。
三、其他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评审条件进行申请工作,诚实守信,严禁弄虚作假。对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除取消本次参评资格外,还将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2.已获得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校长奖学金)者不能同时享受捐赠奖学金。
3.奖学金申请表格均须学生本人认真填写,使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单倍行距,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不得更改表格大小;申请人签名处须本人亲笔签名。
4.逾期不报或材料不全者做弃权处理。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校级研究生捐赠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
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