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等2个文件的通知
2022-05-25
各学院、校各直属单位、机关各部门:
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及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秩序,有效控制安全隐患,预防和妥善处理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届第7号)、《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 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2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学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华南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和《华南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经 2017 年第八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华南理工大学
2017 年 9 月 8 日
附: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等2 个文件的通知原文
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试行)》等 2 个文件的通知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