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本-硕-博(本-硕)”连读创新班管理办法
2013-10-01
华南理工大学“本-硕-博(本-硕)”连读创新班管理办法
开设“本-硕-博(本-硕)”连读创新班(以下简称创新班)是我校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为规范我校创新班教学管理,提高创新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1.创新班以体现精英教育理念(即加强基础,突出实践),培养学术研究型人才为办班宗旨。
2.创新班采取长学制培养模式,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实行以生为本的动态管理。
二、培养模式
3.“本-硕”连读创新班实行“3+1+2”培养模式,学生前三年完成除毕业设计(论文)以外的所有本科课程,第四年进行硕士研究生课程的学习,并完成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四年期满获得学士学位,从第五年起取得硕士研究生学籍,攻读硕士学位。“本-硕-博”连读创新班实行“3+1+4”培养模式,学生前三年完成除毕业设计(论文)以外的所有本科课程,第四年进行研究生课程的学习,并完成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四年期满获得学士学位,从第五年起取得研究生学籍,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4.创新班学生在第七学期以推免形式获得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资格,进入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创新班推免名额占学院的一部分推免指标。
三、教学方式
5.采用小班上课。根据课程性质、类别采取多种教学和考核方式,给学生提供更多自主学习和实践的机会。
6.实行导师制。学科导师在第一学期介入,使学生尽早了解各学科发展情况,形成对各学科的认识,并根据自己的特长,在第二学年开始确定学科导师。创新班本科阶段指导教师和学生实行双向选择,学院根据学生特点指导其选择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在指导学生的过程中,应加强对学生的学术道德教育。
7.在不影响正常学习的情况下,鼓励学生适量参加课外活动。培养学生交流能力,扩展学生视野,提高综合素质。可由教务处牵头或学院组织,开展专家、名师讲座等活动。
8.在完成所修读专业课程学习任务的前提下,鼓励创新班学有余力的学生提前参加科研实践活动。学校为创新班单列科研实践经费用于学生课外科研。
四、教学管理
9.学校为创新班提供固定的晚自修教室,便于学生与老师、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交流。创新班固定自修课室原则上由所在学院自行安排,学院无法安排时可向教务处申请。
10.学校根据教学需要对创新班的金工实习、电子工艺实习等实践课进行优先安排。为确保培养计划的实施,创新班学生拥有通选课的优先选择权。
11.学校各级别的奖学金和助学金评选向创新班学生适当倾斜。
五、学籍管理
12.创新班学生在本科阶段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不能推免到外校攻读研究生,可校内跨学科推免研究生,可参与学校或学院的国际化交换生项目。
13.本科阶段实行淘汰机制。
(1)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淘汰:①本科阶段有1门及1门以上必修课不及格;②第七学期前(不含第七学期)全国英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未达到500分以上或英语六级成绩未达到426分以上。
(2)淘汰的学生由学院统一安排到学院内相近专业就读,学生学籍变动报送教务处教学管理办公室。
(3)研究生阶段的淘汰机制由研究生院负责制定。
14.本科阶段实行增补机制。各创新班于第三学期开学初可从本学院普通班中选拔优秀学生增补,增补名额不超过淘汰名额。增补方式:由学院评选小组依据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选拔。
六、其它
15.除本办法所规定的内容外,创新班学生在校期间的其它管理按《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执行。
16.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管理办法及其它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