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国家给予学费资助。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高于最高限额部分自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