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华南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记分标准(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17
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单位:
为了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提高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进一步推进实验室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规范化,提升整改实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6〕8号)、《华南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实施办法》(华南工设〔2025〕1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华南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记分标准(2025修订)》中涉及实验人员配备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8.2.1项)分值调整为3分(见附件),自2026年7月20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记分标准(2026年)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7月17日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记分标准(2026年).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