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4浏览次数:878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招标中心结合学校实际采购情况,针对学校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作了相应规定并编制了《华南理工大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品目表(2021年版)》(以下简称“品目表”),请各单位在开展采购活动前按要求进行充分市场调研。具体内容如下:

一、货物和服务项目。品目表内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项目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00万元以上项目应预留该部分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品目表外的,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鼓励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科研仪器设备可以使用国产替代的,建议优先采购国产产品并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工程项目。12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项目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00万元以上项目,原则上应预留该部分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品目表内,符合《办法》第六条相关情形的项目,采购用户以书面形式说明具体情况及理由后,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附件: 1. 华南理工大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品目表(2021年版) 

 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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