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招标中心制订了《华南理工大学中央集中采购目录及学校分散采购限额标准(2021版)》,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2019年1月15日公布的《华南理工大学2019年集中采购目录(货物类)》同时废止。
一、中央集中采购项目
华南理工大学中央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由招标中心统一委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进行集中采购。
华南理工大学中央集中采购目录(2021版)
序号 | 目录项目 | 备注 |
一、货物类 | ||
1 | 台式计算机 | 不包括图形工作站 |
2 | 便携式计算机 | 不包括移动工作站 |
3 | 计算机软件 | 指非定制的通用商业软件,不包括行业专用软件 |
4 | 服务器 |
|
5 | 计算机网络设备 |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网络交换机、网络路由器、网络存储设备、网络安全产品 |
6 | 复印机 | 不包括印刷机 |
7 | 多功能一体机 |
|
8 | 打印设备 | 指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热式打印机,不包括针式打印机和条码专用打印机 |
9 | 扫描仪 | 指平板式扫描仪、高速文档扫描仪、书刊扫描仪和胶片扫描仪,不包括档案、工程专用的大幅面扫描仪 |
10 | 投影仪 |
|
11 | 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音频系统 | 指视频会议多点控制器(MCU)、视频会议终端、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平台、录播服务器、中控系统、会议室音频设备、信号处理设备、会议室视频显示设备、图像采集系统 |
12 | 乘用车 | 指轿车、越野车、商务车、皮卡,包含新能源汽车 |
13 | 客车 | 指小型客车、大中型客车、包含新能源汽车 |
二、服务类 | ||
14 | 云计算服务 | 指单项或批量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基础设施服务(Infrastructure as a Service,IaaS),包括云主机、块存储、对象存储等,系统集成项目除外 |
注: 表中所列项目不包括科研仪器设备。科研仪器设备是指:为保证学校能够及时、有效、持续和稳定地开展科研教学活动而适合学校自行采购的对象,包括各种形态的货物,以及整个活动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其他采购对象等,但原则上采购用于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的采购对象不包含在科研仪器设备定义范围内。
二、学校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除中央集中采购项目外,各单位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学校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货物3万元,服务20万元,工程50万元)的项目应按《华南理工大学采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华南理工大学政府采购分散限额标准以下采购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华南理工大学网上竞价采购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有关规定,通过招标中心的采购平台采购或由招标中心组织实施采购,详见招标中心网页指引。
招标中心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