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为进一步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招标中心搭建了科研设备协议供货平台。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自愿申请加入华南理工大学科研设备协议供货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现就供应商征集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介绍
1.平台适用于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的科研仪器设备(含耗材)采购,去除繁琐的招标流程,搭建制造商与采购用户直接沟通的桥梁,节省采购时间及采购成本。
2. 本平台执行角色包括:采购用户、招标中心、供应商。其中,供应商包括:制造商、总代理商、一般代理。
“制造商”指产品的直接生产者;“总代理商”是指受某制造商委托,在一定的期限内,享有其产品在中国区专营权的法人;“一般代理”是指与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商签署代理销售协议、从制造商组织货源销售的组织或自然人。
3.只有制造商或其总代理有上架产品、报价的权利。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可授权一般代理负责代理销售、签订合同等事宜,并共同承担授权产品技术及售后服务义务。
二、运行模式
1. 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录入及维护产品信息,并设置合理的最高限价,由招标中心审核通过后作为正式产品进入产品库;
2.采购用户通过询价的方式,与入库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协商产品配置、产品保修、产品价格等内容,择优选择最终产品;
3.制造商或其总代理拟定最终的产品方案,经审核后形成最终成交方案;
4.制造商或其总代理可视情形选择自行与采购用户签订合同或授权一般代理与采购用户签订合同。
三、供应商注册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法人企业或国外制造商设立的代表处;
2. 未被列入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不良信用记录名单;
3. 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材料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1);
四、产品入库要求(满足以下任意要求之一即可)
1. 近3年内通过竞争性方式获得的“3份以上部属高校中标(成交)记录”或5份以上“高校或科研院所的中标(成交)记录”,均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
2. 近3年内通过我校竞争性方式采购,中标(成交)价低于预算超过15%的;
3. 提供产品的成本证明;
4. 提供与高校或非盈利性科研院所签订的产品合作研发协议,以及市场同类产品价格及参数对比证明文件;
5.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
6. 经招标中心审定符合国家政策导向或其他特殊情形。
五、平台地址及联系方式
1.科研设备协议供货平台地址:http://xygh.zbzx.scut.edu.cn/,
2.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南秀村物资大楼二楼招标中心附楼206室,邮编:510640
3.邮箱地址:zbxygh@scut.edu.cn
4.联系人:顾老师、周老师(020-87112773)
六、其他
请供应商根据通知要求将电子版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初审。邮件主题:XX公司+XX品牌型号产品+协议供货入库申请。上述入库要求“近3年内”是从供应商入库申请之日倒推计算。
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