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清退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各有关投标人: 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于2008年成立,成立初期针对原工程项目网上招标投标系统上注册并参与网上投标的投标人收取了年度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该系统于2016年因故停用,招标中心已多次发布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但仍有投标人未办理退还手续。另外,有部分投标人针对具体招标项目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由于未提交退投标保证金说明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退还。具体企业名单见附件1。 现招标中心决定集中开展投标保证金的清退工作,请各有关投标人按要求在2019年10月30日前到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南秀村物资大楼招标中心204室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资料要求如下: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原件。如遗失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原件的,请提供《关于遗失保证金收据的声明》原件(见附件2)及投标人开具的退回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见附件3)。 二、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写上联系方式)。 投标保证金将由当时的代收单位(华南理工大学劳动服务公司或广东华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通过电子转账或支票的方式予以退还。 请各相关投标人务必尽快前来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后果自负。若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存在疑问,可与本中心工作人员联系。 专此通知。 附件1. 待退还年度投标保证金单位名单 附件2.《关于遗失保证金收据的声明》 附件3. 退回投标保证金收据格式及要求 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 2019年9月18日 (联系人:潘老师、胡老师;联系电话:020-22236966、222366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