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轮被巡察四家单位向教职工通报整改落实情况

2021.01.11

2020年底和2021年初,第一轮被巡察的四家单位(电力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法学院、资产管理处)结合年终总结大会,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向本单位通报巡察整改情况,并邀请学校纪委委员、巡察工作办公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根据学校党委部署,各被巡察单位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对还没有整改到位的要加快推进、强化跟踪落实,认领整改责任的领导班子成员要在2020年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常抓不懈,确保取得实效;对中长期深化整改工作安排,要按照学校第十七次党代会部署,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和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措施、强化落实,久久为功、务求实效。

同时,进一步推动巡察整改与党建、业务深度融合。要求各单位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工作内容体现到年度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述责述廉工作当中,体现到本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工作要点当中。

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听取第一轮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汇报,同时根据需要开展巡察“回头看”。

2020年12月25日  资产管理处领导班子向全体员工通报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2021年1月6日 法学院党委向全体教职工通报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2021年1月7日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向全体教职工通报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2021年1月7日 电力学院党委向全体教职工通报巡察整改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