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落实“以生为本”办学理念,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本科专业类招生培养改革实施方案》(华南工教〔2018〕32号)、《华南理工大学本科专业类招生培养学生专业分流指导意见》(华南工教〔2018〕42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旅游管理系实际,特拟定本通知。
一、 分流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提前公布分流方案,并做好宣讲引导工作。分流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平公正性。
2.可持续发展原则。根据各专业的办学条件、社会需求及未来规划,科学合理确定各专业接收学生人数,确保专业以及学生的可持续发展。
3.分类指导原则。根据不同类型学生的具体情况(生源来源、学业背景等),分类制定专业接收计划,按类别单独排序、择优录取。
4.个性发展原则。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分流工作中引导学生综合考虑自身学业成绩、兴趣特长、职业规划等情况,理性选择专业。
二、 组织领导
1.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全面统筹安排专业分流工作,制定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和相关事项的组织与实施,确定各专业名额分配,并对专业申报与分流工作进行指导。
组长:吴志才
副组长:李沐纯
组员:江金波、戴光全、汪秀琼、曲波、余传鹏、刘丹萍、徐健、江鹏、陈平
2.专业分流监督小组:负责专业分流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并接受学生的申诉,确保专业分流工作平稳有序。
组长:殷姿
副组长:陈木龙
组员:宋应诺、吴静蓉 (其他年级学生代表1名)
三、 工作安排
1.分流对象:2024级旅游管理类本科学生55人(其中:内地西藏班1人、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2人,外籍留学生3人,民族班5人)。其他年级已确定专业且降级至2023级的学生和录取时已确定专业的留学生,不参与专业分流。
2.专业范围: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
3.各专业拟接收计划:
专业 | 旅游管理 | 会展经济与管理 |
总人数 | 不超过29 | 不超过29 |
包括:普通学生 | 22 | 22 |
包括:内地西藏班 | 1 | 1 |
包括: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 | 1 | 1 |
包括:外籍留学生 | 2 | 2 |
包括:民族班 | 3 | 3 |
4.专业分流方式:
(1)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按照学生志愿顺序进行专业分流。第一轮按照第一志愿确定专业,当填报第一志愿人数不超过某专业人数限制时,这些学生直接确定为该专业。该专业人数未达所要求人数的,再根据学生所填第二志愿进行调配,依次类推。当填报第一志愿人数超过专业人数限制时,则按照学生第一学期已修必修课程百分制平均学分绩点(以教务管理系统统计为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第一轮未确定专业的学生,根据第二志愿进行第二轮次的专业确定,以此类推。
(2)对于本科港澳台生、外籍留学生、内地西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学生,按照指标单列、分类排序的原则,由学院按类别根据学生第一学期已修必修课程百分制平均学分绩点(以教务管理系统统计为准)进行排序,根据报考志愿择优录取,确定最终分流专业。
(3)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专业分流申请志愿的学生,视同放弃专业分流选择的权利,将由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统筹进行专业分流。
(4)如果学生专业志愿和绩点排名都一样,且录取排序排至该专业分流计划接收人数的最大值时,同志愿同绩点排名的学生由学院同时遴选分流至志愿专业,不受该专业接收计划人数限制。
(5)各专业接收人数以最终审核确认人数为准。
5.专业分流时间进度:
(1)3月5日前,将《旅游管理系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专业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通知》提交学校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3月11日前,由每个专业负责人写一个对本专业以及杰出校友的介绍发到各班级群进行分流前的宣传。【鼓励专业负责人创新方式方法】
(3)3月11日,学生学分加权平均分及排名情况公示。(该排名由必修课的正考成绩得出,如有异议请务必在公示期间联系教务员陈老师)
(4)3月12日前,在本系网站公布经学校审核通过的专业分流通知。
(5)3月14-17日,学院组织学生在新版教务管理系统(通过教务处主页应用快速链接栏目,点击“教务系统->学生”或者直接访问网址:http://xsjw2018.jw.scut.edu.cn)进行预分流报名。(操作说明:学生在新教务系统中选择自己想选的专业,先选择的专业将作为第一志愿,第二选择的专业为第二志愿,以此类推,按照选择专业的顺序作为志愿先后)
(6)3月18日,学院导出预报名名单,通过学院QQ群向学生公布预分流结果。(仅供参考,非正式分流结果)
(7)3月18日,教务处清空教务管理系统学院预报名数据。
(8)3月19-24日,学生通过学校新版教务管理系统开始正式分流报名(操作方法和操作说明同预报名)提交专业排序的志愿申请。学生应根据自身学业成绩、兴趣特长、各专业接收名额等情况,理性报名,报名截止后不能变更。
(9)3月25-26日,学院根据专业分流通知要求组织分流遴选,确定拟分流名单。如学生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在新教务系统报名,视同放弃专业分流选择的权利,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统筹进行专业分流。
(10)3月27日-4月2日,学院对分流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学生如有异议,可向专业分流工作监督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公示结束后,分流结果不再调整并在4月7日前上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学生专业确认并提交教务处审核。
(11)4月11日前,教务处审核各院(系)提交分流名单,办理学生学籍变更等手续。
6.其他:
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专业分流机会。确定分流专业后,符合转专业条件的2024级学生可参加各类教改班选拔转专业或自主转专业。
旅游管理系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