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评选的通知
  • 发布者:张豫
  • 发布时间:2022-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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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广东高校辅导员先进榜样,引导广大辅导员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广东省教育厅开展2021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内容,为做好我校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省教育厅将在全省高校中推选2021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0、提名奖20名以及入围奖若干名,另推选最受学生欢迎辅导员”“最具奉献精神辅导员”“最具科学精神辅导员”“最具新媒体影响力辅导员”“最具坚守精神辅导员5名。同时将从中择优推荐参加教育部第十四届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

二、推荐对象

我校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往年已推选为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为20192020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的不再参加此次推选。

三、推选条件

(一)政治信仰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中发挥先锋表率作用,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

(二)师德师风优良。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履行好伟大工程的施工员、伟大事业的质检员、伟大斗争的战斗员、伟大梦想的服务员职责,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

(三)素质能力过硬。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得到学生广泛认可

(四)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引领、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教育引导学生成为能够担负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五)敢于担当作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建党100周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四史宣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助力毕业生就业创业等工作推进中,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

(六)扎根基层一线。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3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11231日),事迹主要集中在近3年(2019年起),2021以来应有突出表现。

四、推选程序

1. 个人报名。辅导员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2021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附件);

2推荐人选事迹材料(Word版,包括个人经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副标题为“辅导员XXX事迹材料”,不少于3000字)

 2.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根据辅导员个人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等对申报者进行审核,经党政联席会同意推荐后,将推荐候选人申报材料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处)。每个学院原则上可推荐1名候选人。

材料提交方式:纸质版报名表经学院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发展与事务科(五山校区1号楼1122室),全部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压缩打包发至adsd@scut.edu.cn(发展科邮箱)文件名设为XX学院辅导员年度人物。电子版提交截止日期为202247日,纸质版提交截止日期为202248。所有材料请按要求报送和填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3.学校评选推荐。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和评选,确定学校拟推荐候选人名单,报经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后确定推荐候选名单,向广东省上报提交推荐候选人材料。

 4.广东省评选。广东省教育厅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材料评审,确定入围人选。组织入围人选进行答辩,结合初评成绩,确定最终推选展示人选。适时在主流媒体宣传展示本次活动推选出的辅导员先进典型。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豫 ,联系方式:87114453

附件:2021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docx

 

 

                 学生工作部(处)

                   20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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