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者:伍婧超
- 发布时间:202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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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先进典型宣传选树的要求,大力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充分展示高校大学生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广东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为做好我校相关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推荐名额
学校可推荐“2020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 候选人2人,其中至少1名研究生。
二、学院推荐对象及名额
全日制在校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要求中国籍),往年已推选为“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大学生不再参与推选。每个院(系)原则上可推荐1名本科生和1名研究生。学校将对各院(系)推荐人选进行评审,遴选确定学校推荐人选。
三、推荐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17:30前。
四、推荐要求
(一)爱国爱民。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立志听党话、跟党走;从党史学习中激发信仰、获得启发、汲取力量,不断坚定“四个自信”,不断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树立为祖国为人民永久奋斗、赤诚奉献的坚定理想。
(二)锤炼品德。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根铸魂、启智润心,加强道德修养,明辨是非曲直,增强自我定力,矢志追求更有高度、更有境界、更有品位的人生。
(三)勇于创新。深刻理解把握时代潮流和国家需要,敢为人先、敢于突破,以聪明才智贡献国家,以开拓进取服务社会。
(四)实学实干。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孜孜不倦、如饥似渴,在攀登知识高峰中追求卓越,在肩负时代重任时行胜于言,在真刀真枪的实干中成就一番事业。
各院(系)可结合近年来服务保障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参与脱贫攻坚等国家重大战略等方面情况,择优推选。获2020年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的项目负责人参评,可不占所在院(系)推荐限额。
五、推荐材料
(一)各候选人材料经院(系)审核,由院(系)统一将材料报送,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5月31日。所有材料请按要求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二)报名材料
1.推荐表(见附件,word版及盖有公章的扫描版)。该表为被推荐人的基础信息表。其中,个人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2018年以来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推荐人选事迹材料(Word版)。以第三人称撰写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荣誉等部分,事迹真实,文字规范,避免空洞无物,杜绝造假。事迹材料须加标题,字数不少于3000字。
3.推荐人选电子照片。照片包括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cm*3.5cm,413*295像素);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4.推荐人选视频。要求紧扣人物事迹,立意鲜明,富有感染力;画面清晰,曝光准确,镜头稳定;MP4格式,时长不超过1分钟,大小20Mb以内,画面尽量以竖屏为主。
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邮件标题统一为:院(系)-姓名-学生类型(附件1)。例如:***学院-张三-本科生,单个邮件大小不能超过30Mb,电子邮箱:adsa@scut.edu.cn。
六、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应高度重视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工作,积极挖掘学院学生各类先进典型事迹,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通过微信、网站等宣传优秀学生的事迹材料,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展示学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学校将在“学生在线”微信号定期推送各类人物专访。
(二)各院(系)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严格把控程序、遵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推荐人选信息及事迹应在本院(系)进行公示。
(三)各院(系)在做好学生先进典型宣传的基础上,择优向学校积极推荐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伍婧超,联系电话:87110452。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