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教育】国家安全重于天,人人参与共建设
发布时间: 2024-04-15

2024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10周年,415是第9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为“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让我们一起来了解更多国家安全教育的相关知识吧。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领域?

 国家安全涉及的20个重点领域包括: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等。


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如何维护国家安全?

 (一)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二)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三)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

 (四)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图文资料来源:国家安全部 黄浦检察


图文|姚霁洋

编辑|格桑德吉

初审|官炜 陈艳

复审|曾永波

终审|周勤 黄艳华

发布|曾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