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郑方辉;陈磊
【原文出处】《行政论坛》(哈尔滨)2017年第20173期 第86-92页
【内容提要】法治政府绩效评价以结果和公众满意度为导向,体现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是关键性指标的评价。由于法治不易测量的属性,为了在追求公信力与可操作性之间取得平衡,法治政府绩效评价关注功能定位、评价主体与指标体系的耦合性,要求构建主客观指标互补互证的评价体系。一方面,量化政府法治职能的实现程度,形成“正义”指数,成为观察法治水平的窗口及营商环境的参数;另一方面,通过剖析典型的法治因素,体现不可量化的价值,实现定量评价与定性分析的有机结合。推进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发挥“以评促建”的功能,法治政府绩效评价的量化工具性和非量化的价值性不可或缺。
【期刊名称】《公共行政》复印期号: 2017年08期
【关 键 词】法治政府;政府绩效评价;量化评价;评价主体;指标体系
【标题注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治理新体系下第三部门政治参与”(16BZZ025),广东省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项目“法治评价体系研究”(201502),华南理工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基地培育项目(2015JDPY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