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15年应届毕业学生就业《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工作,请各学院负责学生计生工作的老师,近期统一集中到计生办为所在学院的所有应届毕业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办理《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学生离校后将不再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程序
1. 学生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见附件1),其中“声明”部分要学生本人填写;
2. 学院审核学生的婚育情况、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注:对已婚和生育的学生要审核结婚证和计生档案,对未婚的学生要审核户口原件);
3. 学院填写“应届毕业生办理婚育证明登记汇总表”(见附件2),将该表与审核好的婚育情况登记表(每人一份)统一拿到计生办办理。
二、注意事项
1. 自2015年6月起,计生办原则上不对应届毕业生个人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均由各学院统一为毕业生办理计划生育证明,部分学生原已办好证明的不需再办理。
2. 请各学院提醒学生将办好的证明妥善保管(就业、户口迁出都将用到),计生办不再重复办理。
3. 应届毕业生户口原未迁入学校的,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请在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办理;如需在学校办理的,请学院审核户口原件或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证明。
4. 如有特殊情况学生需个人来办理《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的,请持户口卡原件到计生办办理。
附件:1. 华南理工大学在校学生婚育状况证明表
2. 应届毕业生办理婚育证明登记汇总表
计生办
2015月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