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行政立法作为一种抽象行政行为居于我国行政管理活动中的重要地位,评价驱动立法质量提升。基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在要求,针对目前评价主体单一、导向模糊、社会参与不足等问题,构建行政立法绩效评价体系和机制,既符合行政立法的本质规定,又有助于破解目前行政立法评价的现实困境。为此,应理顺评价涉及的权责关系,强化结果导向和满意度导向,进一步明确评价主体,界定评价对象,扩大公众参与,完善指标体系,以第三方评价提升评价的公信力,实现良法之治。 关键词:行政立法;政府绩效评价;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基金资助: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我国教育经费绩效评价与提升研究”(17JZD059); 广东省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项目“法治评价体系研究”(20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