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请,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并讨论,现将我院2020-2021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10月15日至10月17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发送邮件到guozb@scut.edu.cn或到学院楼128反映意见。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10月15日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2021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结果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