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6年华南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机构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0-25 浏览次数:26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要求,为加强对我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机构的绩效管理,进一步促进我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机构的建设和发展,根据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机构建设实施办法,启动2016年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科研机构考核工作。现将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开展考核的目的是全面检查和了解我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机构(以下简称“重点研究机构”)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健全制度,创新机制,通过考核促进我校重点研究机构的建设和发展。

    二、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实行建设成果考核与专家会议评审相结合。

    三、考核对象

    1. 我校所有由学校拨付运行经费的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机构必须参加考核,包括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基地、省级其他研究机构、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研究基地和部分校级研究基地。具体参加考核的科研机构如下(15个):中国企业战略研究中心、建筑历史文化研究中心、金融工程研究中心、广东地方法制研究中心、政府决策与绩效评价研究所、广东省新媒体与品牌传播创新应用重点实验室、互联网行为科学实验室、公共外交与跨文化传播研究基地、社会治理研究中心、科技革命与技术预见智库、广州新岭南文化中心重点基地、广州国家创新型城市发展研究中心、广州市金融服务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基地、法治评价与研究中心、客家文化研究所。

    2. 其他人文社科校级研究机构可自愿提出参加考核。

    四、考核标准

    主要以《华南理工大学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机构建设实施办法》的建设目标为标准,包括:科学研究;深化科研体制改革;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信息化建设;社会服务;学术国际化等。

    五、考核办法

    1、填写考核材料。相关重点研究机构要实事求是地填写《华南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机构建设考核表》和《华南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机构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表》。

    2、组织专家会议评审。重点研究机构负责人进行基地建设工作汇报(PPT),每个基地汇报10分钟,汇报重点为上年度成绩及2017年规划、管理体制创新做法、预算开支等,由专家现场提问,综合评审打分,最终确定考核结果。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作为经费资助的主要指标。学校对年度考核合格、良好、优秀的重点研究机构拨付5-30万元的运行经费或项目研究经费。没有通过学校考核的(不合格的),不拨付运行经费和项目研究经费。请各重点研究机构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的此次评估检查。

    六、组织考核时间

    2016年11月21日前,提交纸质材料20份,申报材料和汇报PPT电子版发送到社科处邮箱。

    2016年11月30日左右,组织评审。

    联系人:陈师琪 蓝满榆  联系电话:87110383-602  87111504 

    地 址:1号楼1126-3室   邮箱:scuta21@scut.edu.cn


社会科学处  

发展规划处  

2016年10月25日

附件:

1、华南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机构建设考核报告表.doc

2、华南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机构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表.doc

3、华南理工大学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机构建设实施办法.doc

4、华南理工大学省级研究机构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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