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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开展多场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 2018-10-18 浏览次数: 53

       为落实学校党委工作部署,近期,华南理工大学纪监办公室联合财务处、科技处、社会科学处和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等部门,赴环境与能源学院、土木与交通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和软件学院等单位开展了八场科研诚信专项教育活动,并对科研经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再动员,791名教职工参加了上述活动。


活动现场


        会上,纪监办公室负责人通报了学校查处的教职工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相关案例,分析了科研活动中容易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以及产生的后果,强调科研经费使用应当严格遵守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的要求,希望广大科研人员履行好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坚守底线、严格自律,加强对项目(课题)成员、学生的科研诚信管理,在科研诚信建设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做遵守科研道德的模范和表率。

       财务处重点介绍了学校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推行“放管服”,在简化预算编制要求、下放预算调剂权限、提高间接费用比重、简化教学科研会议审批手续、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等方面的举措;科技处介绍了学校优化科研管理、鼓励科技创新、宽容科研失败的有关政策,强调了科研经费支出管理、科研行为规范基本要求,希望全体老师要把握机遇,潜心科研,为学校“双一流”建设作出贡献;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重点介绍了国家鼓励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关精神,并就科研人员合法合规开展技术入股和教师创办企业等政策进行了讲解。


相关部处负责人讲解有关精神


        各相关单位负责人表示,将为广大教学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提供坚定支持,同时,在本单位进一步加强对科研人员、教师、青年学生等的科研诚信教育,对在科研诚信方面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人员,及时开展科研诚信诫勉谈话。

       据悉,学校已经布置了科研经费专项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对2016年1月至今使用科研经费的情况进行自查和整改。自查自纠结束后,纪监办公室等部门将采用个别谈话、调阅财务凭证以及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的方式进行核查,对自查自纠工作中瞒报漏报、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情况,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学校将努力营造诚实守信、追求真理、崇尚创新、鼓励探索、勇攀高峰的良好科研氛围,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制度化,健全完善科研诚信工作机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图文/纪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