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全体同学: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电〔2005〕323号)及学校学工处《关于做好2015年暑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2015年暑期学生安全及正常返校,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积极预防溺水事故,绝不私自下河塘游泳,对自己生命安全负责;
2.假期锁好宿舍门窗,保管好个人重要物品,注意防火防盗;
3.外出要结伴而行,不去偏僻陌生的地方,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
4.警惕陌生人搭讪、来电或短信,不贪图小利,谨防上当受骗;
5.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坚守网络文明,不轻信、不散播谣言,不浏览、不发布不良信息,以自身行动维护网络安全;
6.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告知家长和联系辅导员;
7.按时返校注册(注册时间:2015.9.4-9.5),特殊原因要按规定请假,否则一律给予通报批评处理。
8.9月6日晚务必归宿,对无故晚归、不归者给予通报批评;
9.各班班长须在9月6日晚8点前,将本班学生返校情况,以Excel文件发至counsellor@scutsfl.info邮箱,命名为【XX班暑期返校情况】;
10.9月7日早上学校、学院领导和老师将会进行查课,对迟到、旷课、违反课堂纪律的同学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德育分。
附:请假规定
(1)请3天以内的假。务必提前写好假条,电话或短信联系班主任或系主任,征得同意后发送请假邮件(可扫描纸质版或发电子版假条,并附上医生诊单、药单、车票等证明的扫描件),同时电话或短信告知本级辅导员。
(2)请3天以上的假。务必提前写好假条,电话或短信联系本级辅导员,征得同意后发送请假邮件(可扫描纸质版或发电子版假条,并附上医生诊单、药单、车票等证明的扫描件)。
(3)不接受任何口头请假,一律以假条和相关证明为请假受理依据,9月3日下午4点为请假截止时间。逾期视请假无效。
联系人:辅导员杨怡斐,林樾
联系电话:13710162322,18666092413
最后,祝各位同学度过一个愉快而充实的假期!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