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款的通知

时间:2015-06-19浏览:145

 

各系、部、广大师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广东扶贫济困活动的通知》要求,今年继续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此项活动是我省推进扶贫济困事业的一大创举。活动自2010年开展以来,有力促进了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和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我校定点帮扶村为河源市和平县彭寨镇群联村,该村经济较为落后,也需进一步筹集扶贫资金。结合实际情况,决定继续在全校开展扶贫捐款活动,倡议各单位和广大师生员工、校友踊跃捐款,为困难群众献爱心,为扶贫开发事业做贡献。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捐款时间安排

201561824日,各二级单位及党组织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募捐;

教职工捐款请于624日前交到李湘绵处,并做好登记工作;

学生捐款请于624日前交到华蓉娟处,并做好登记工作。

201562528日,各二级单位汇总、上缴捐款。

二、捐款上缴方式

62528日,各二级单位将扶贫捐款现金汇总直接汇入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账户(44001580507059000110),收款人为广东省华南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开户行是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天河高新区支行(学校正门口下立交桥后右手边),请注明扶贫捐款用途(各大银行网点皆可办理汇款,建行网点无需手续费,其他银行网点需一定手续费)。如有以单位名义转账捐款的可在学校财务处办理捐款手续。

各二级单位将汇款或缴款凭证交组织部,由组织部汇总后统一在财务处开具正式收据,并将收据返还各单位。

三、捐款主要用途

一是按要求将部分捐款上缴广东省扶贫基金会,用于全省扶贫开发事业;二是用于我校帮扶村扶贫项目;三是用于学校其它形式扶贫或赈灾工作。组织部、教育发展基金会将加强扶贫基金的公开公示。

四、捐款抵减个税

根据有关政策,个人捐款可抵减个人所得税。经与学校财务处沟通,各二级单位在上缴扶贫捐款的同时,将需要抵减个人所得税的捐款个人名单(附件)交到组织部(纸版加盖公章交到博士后公寓904室,电子版发送到scuta03@scut.edu.cn),由组织部汇总后统一到财务处办理抵减个人所得税手续。

 请各单位围绕扶贫济困、共同参与的主题,以重在参与,贵在坚持为原则,以提高师生员工参与度为重点,倡导一份捐赠一份爱心的理念,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发动,以实际行动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

联系人:李湘绵、陈芸,联系电话:87110441-809,8110441-813

 

附件. 抵减个人所得税的捐款个人名单汇总表.xls 

 

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

外国语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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