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职员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华南工人〔2010〕28号)和《关于开展职员晋级评议与聘用工作的通知》(华南工人〔2010〕38号),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0年职员晋级评议与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经个人申报,学校职员评议与聘用工作小组审查,本次共有187名同志符合文件规定的晋升职级条件。现准备公示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名单,请各单位指定组织人事秘书或办公室人员于11月25日到人事处聘任办领取本单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并于11月29日至12月1日在所在单位公示。 二、各单位评议与推荐 各单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请各单位按照既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评议,向学校推荐晋级人选(同一职级人选超过1人需排序)。 三、各单位提交推荐晋级人选材料 请各单位于12月6日前提交推荐晋级人选材料至人事处聘任办。提交材料包括: 1. 各单位职员评议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公示情况(公示时间、地点、公示人员信息修改、投诉及受理情况)、本单位职员聘用工作小组评议情况,报告需党政领导签名并盖章; 2. 《华南理工大学职员晋级推荐人选一览表》(新修订,见附件)。电子版同时发送至人事处聘任办邮箱rscpzb@scut.edu.cn。表内新增“来校方式”、“进校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符合晋级条件”四项,各单位与个人核准后如实填写(具体要求详见表内备注); 3. 推荐晋级人选的《华南理工大学职员晋级申报表》(正反面打印,按“一览表”先后排序); 4. 推荐晋级人选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任职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各一份(来校前从事党政管理工作的人员如有需要,可提供原单位相关部门确定行政定级的文件证明),复印件需组织人事秘书与原件核对无误后,签署“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和单位盖章。 请校内各单位认真做好职员晋级评议工作,按照上述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附件: 华南理工大学职员晋级推荐人选一览表 (新修订) 联系人: 王 凡 联系电话:87110106 学校职员聘用工作小组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