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未使用完2010年的年度经费的通知

时间:2010-12-10浏览:244

    各相关学院、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负责人:

        据财务处统计,截止2010年10月22日仍有92%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未使用完2010年的年度经费(按第一年预算拨付)。根据《华南理工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五条的规定,对于未能在2010年12月31日前用完年度经费的项目负责人,将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收回年度结余经费的20%,请各项目负责人加快使用进度。 
        特别注意:该规定将严格执行,请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务必引起重视,加紧使用。否则若出现收回经费情况则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