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各机动车辆驾驶员: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管理规定》(华南工保〔2005〕7号)第三章第十七条,《华南理工大学机动车辆停放及收费管理规定》(华南工保〔2008〕10号)第二十条,定于2011年12月1日至15日为校内备案注册的机动车辆办理2012年年度审核。 已办理工资委托代扣的车辆如无变更,则不需办理相关审核手续,自动续期,其2012年校园停车证由小区保安员送达每位车主。如在2011年12月20日仍未收到校园停车证的,请与各小区物业办公室联系。 一、 校内机动车辆年度审核注册时间 校内机动车辆年度审核注册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45,下午14:30至17:00,(周六上午9:00至下午15:00)。其中: 1. 12月1日~12日为教职工、家属、非学校行政定编的公车、科技园企业车辆办理年审时间; 2. 12月13、14日为校内短期合同工的车辆办理年审时间; 3. 12月15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为南校区教职工的机动车辆办理年审时间,地点在南校区后勤办保卫科。 二、北校区办理年度审核注册手续地点 保卫处一楼大厅。 三、年度审核时车主需提供的资料 1. 非学校行政定编的公车 (1)车辆行驶证的原件; 2. 教职工(含博士后、访问学者)车辆 (1)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的原件(两证姓名要一致); (2)2011年11月份工资单(从学校财务处网页打印,工资单姓名与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姓名要一致); (3)婚姻证明文件的原件(如车主是教工的配偶需提供); (4)车辆夜间不停放在校园的教工,需在学校保卫处网页下载并填写《免收校园停车费申请表》及2011年11月份工资单。 3. 家属车辆 (1)车辆行驶证、驾驶证、户口本的原件(三证姓名要一致); (2)婚姻证明文件的原件(如车主是教工子女的配偶需提供)。 4. 学生车辆 (1)学生证、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的原件(三证姓名要一致); (2)婚姻证明文件的原件(如车主是学生的配偶需提供)。 5. 校内短期合同工车辆 (1)各二级单位需填写“2012年度校内合同工车辆审核登记表”(可在保卫处网页下载,锐旗劳动服务公司聘请的合同工需要到人事处盖章),于12月10日前报送保卫处交通安全与校园管理科审核备案。短期合同工车辆必须在上述登记表登记在册才能办理年审注册手续; (2)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劳动合同书的原件(上述两证一书的姓名要一致); (3)婚姻证明文件的原件(如车主是短期合同工的配偶需提供)。 附件:2012年度校内合同工车辆审核登记表 注:保卫处附近没有停车位,请各位车主勿驾车前来。 保 卫 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