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校工会于2012年3月27日在校事务网发布“关于我校教职工参加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的通知”。鉴于投保的细则要求较多,为了使各参保单位能够按时地提交《职工医疗险》的保单、保费,特将操作规程公布如下:
第一部分.统计
1、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次确定参保份额统一为每人限购买2份。省教科文卫工会为鼓励广大教工积极参与互助保障计划,给予每位新参保人员(从未参加过本保险的)20元补贴,其余140元由个人自行负担;续保人员全额缴纳保障费160元。
2、为了便于各部门工会进行统计,校工会将各单位2009—2012年度的参保信息作为附件2发至您的邮箱,请查阅。
3、请各单位根据2009—2012年度的参保信息确定本次参保人员属于新保还是续保范畴。续保与新保(首次参保)人员必须分别制表汇总。新保人员:汇总表样本见附件3;续保人员:汇总表样本见附件4, 2009年参保1份的教工,本次属续保范畴,应纳入续保表中进行汇总,备注栏注明新保1份。
4、对于自2009年5月31日之后因工作单位调整无从了解其参保信息的情况,可电话至校工会查询。
5、各部门工会负责参保信息的统计和保障费的收取:请于 2012年4月20日前将填写完整的《参加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会员名单》,加盖公章后与保障费一并交至校工会办公室。
第二部分.审核
1.各单位负责审核参保人员信息资料:
(1)截止至2012年5月31日,男性在职人员不超过60周岁,女性在职人员不超过55周岁,符合互助保障计划参保条件者方具有续保和参保人员资格。
(2) 校工会由于无法核对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因此请各单位务必仔细校对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号码,这是理赔环节非常重要的材料。如果经办人误将续保人员的份额列入新保人员的汇总表,则被视为新保遵循相应条款。
2. 各单位根据以上提示完成制表后,将电子版发送至校工会邮箱scuta07@scut.edu.cn,邮件“主题”请按“部门工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的格式进行标注。
备注:机关部门工会由部门工会主席所在单位盖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