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老师:
我院2012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材料现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小组、人事处及纪监办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12.10.11.~2012.10.17.(五个工作日)
公示地点:外国语学院资料室(4421)
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
外国语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小组 87110441-808
人事处 87112649
纪监办 87110207
外国语学院
二○一二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