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报告
——思果《翻译研究》
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上看到了《翻译研究》这本书,首先被这本书吸引的不是书的内容,而是那橘黄色的封面,很醒目很简单。书不是很厚(厚书我没有勇气看完),写的内容只是略翻了一下,觉得还不错就在网上买了一本回来。一边准备期末考试,一边拿这本书看当作调节,书中不乏逗人发笑之处,及学到了东西也让身心得到了片刻的放松。读完了这本书,决定写点东西以记录自己的收获。
读完后,这本书给我的整体感觉是作者主要是围绕着“如何写出‘中国话’”来展开的。我们都是中国人,作者为何要说我们有些人不会写出“中国话”来呢?在犀利的笔锋下,作者一一道出今时今日饱受“恶性西化”影响的译文和作品中的种种毛病。其中指出的很多错误是我们经常会看到的,所以看着特别有同感,对作者的严厉抨击不禁拍手叫好。当然,作为一个翻译初学者,我也无可避免地要受到作者的批评和纠正。《翻译研究》,就像余光中先生评论的那样,是文章病院,针对畸形欧化的种种病态,不但详为诊断,而且细加治疗,要说救人,真是救到了底。
思果先生是我国著名的散文家,也是一名杰出的翻译家。他曾经担任过《读者文摘》中文版编辑,香港圣神神学哲学院中文教授,香港中文大学翻译中心研究员并教授高级翻译。正是由于他的这些工作经历,使得他有资格提出自己独到的翻译见解。专论翻译的书有《翻译研究》、《译道探微》、《翻译新究》、《功夫在诗外》等,另外还有David Copperfield等二十余种译作。余光中先生也不禁赞叹,“由这么一位多重身份的高手来写这本《翻译研究》,真是再好不过。”
按照思果先生本人的说法,《翻译研究》这本书就“像一本军用地图,告诉人哪里有地雷,哪里有险滩,哪里有流沙”。书中提到了很多翻译时候可能会遇到的难题,并一一作了分析,对一部分劣译进行了修改,而对其他大部分例子,作者只是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观点,怎么改就看读者了。总的来说,这本书讲的无非就是一个观点,那就是“翻译要像中文”。作者分开很多个章节来谈翻译,看似有点散乱无章,但这个观点仍是非常明显,真正的“形散而神不散”!
在“总论”中,作者提出了翻译的一般原则和方法,算是该书的提要。作者认为,翻译最重要的工作是思想。译而不思,虽然译得久也没有用,不但没有用,反而养成习气,见到一个字就固定给它一个固定的译文,见到一种英文结构,就照样套用那个结构;不去细想那个字在那一句到底是什么意思,那一句结构怎样改读起来才像中国话。并倡导“我们应该处处替读者着想”。
“翻译最难在精确妥帖,好的译文如同一双适足的鞋子,把你的脚全包到了,使你舒服。”我非常同意作者的这个观点,他的这个比喻非常贴切形象。学翻译的人,要求译文精彩,首先得求精确妥帖。严复先生所说的信、达、雅三个翻译要求,在翻译界很有名气,并且也受到很多著名翻译家的认同和追随。作为一个初学者,我自然对、信、达雅这三个标准望尘莫及,自认实在难以攀到这个高度。这当然跟我的才疏学浅有莫大关系,但是另外一方面就是,信达雅是否真正能够达到呢?杰出的翻译家的译文是否能够符合这三个标准呢?经过一步步精雕细琢,很多翻译家都可以达到信和达的标准。严复先生说的“雅”是“言之无文,行之不远”,要求的是“尔雅”。但是倘若原文某些句子粗俗不堪,译者又如何能译得雅呢?所以,我非常同意思果先生提出来的“信达贴”这个标准。贴,就是贴切,就是译什么,像什么。原文的文体、气势、说话人的身份等各方面是否做到恰如其分的地步,关键就看译文是否贴切,这话说得实在不错。而“雅”只是“贴”在更高层次上的完美,一般人也不容易办到,因为它不仅需要译者要精通翻译之道,同时也要求译者有深厚的汉语底蕴。所以对于我们而言,应该更多追求“贴”,至于“雅”能办到最好,不能做好还是不要勉强得好。
书中列举的一些常见词的错误或不当译法对我们日后的翻译练习或工作很有指导作用。如prove这个词,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是以“证明”这种意思被翻译出来的,可是在某些情况下,“证明”不是一个合适的词语。This proves that he is wrong.这证明他错了。在我们中国人日常会话或写作中,我们的说法是“(由此)可见他错了”。还有一些短语,我们通常也只是逐字翻译,却很少动脑筋去想汉语里本来就有的表达方式。我们经常看到most of us这个短语,我们在看到的时候会不假思索直接说出“我们中间的多数人”这样的话来,其实这一短语就是“多数人”或“大部分人”。书中还花了很大的篇幅讲了一下翻译的大敌——“的”字。思果先生将这个字描述成“叫人头痛”,可见这个字在翻译时是多么令人困倦。这一小节里主要讲了“的”字和“之”字在一篇文章里的混用,一句话里出现好几个“的”的原因及何时可以省去“的”字又何时必须得保留这个字等内容。其实“的”字在一个句子里频繁出现是因为英语喜欢用定语从句,而翻译的人又懒得变换句式,自然而然地让一句话里的“的”字像流水一般没完没了,后面在讲定语从句的时候提出了解决的常用办法——拆分句子,多写几个分句就好了。
不过,书中有少数观点和例子似乎有点矫枉过正的嫌疑。例如作者认为“譬如原文里说某一个国家只有美国内布拉斯加州那么大。中国省份面积最接近这一州是江西。不妨改为江西省。这种改编谁也不能批评”。作者这样改编,恐怕是太为读者着想了!在中西文化交流甚为频繁的中国,哪怕仍然有很多人不知道内布拉斯加州,读者也可以百度或谷歌搜索,无论如何也不需要译者去操这点心。试想想如果原文整篇都充斥着异域情调,突然一个“江西”冒出来,读者该是多么惊悚。之前电视上播放过影评人评论《博物馆惊魂夜3》的一些文化意象。有观众提出,因为文化差异,很多观众并没有真正领悟到影片中的笑点,编剧和导演是不是应该使整个影片简单化,不要承载那么多的文化包袱呢?北影一著名教授摇摇头说,现在的好莱坞已经逐渐为世人所接受,它不仅仅传递了娱乐,更重要的是,好莱坞打开了世界了解美国的大门。人们,包括中国人,由刚开始不接受不懂到现在的一知半解或是大部分理解影片中传达的信息,正说明了他们对美国文化的逐步了解。文化差异不是障碍,反倒是吸引。读者或观众也喜欢神秘的西方风土人情。翻译中的异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两国文化的交流,中国的译者在翻译古代文学作品的时候不也经常这样想的吗?所以对于思果先生所倡导的“我们应该处处替读者着想”也应该有一个度和原则的问题。另外,在书中130页第三段作者写道:“还有,‘…一块钱’也没有人敢用,肯用;‘我花了五十元买了一部书’实在没有人这么说。为什么不能说‘五十块钱’。 ‘钟头’也是不大用得到的,…不过一般人说起话来,用‘钟头’的多。”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就觉得这话说得不怎么对。今天,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上,“我花了五十元买了一部书”这种说话哪里没有人说啊?“钟头”这个词用的人还真的没有用“小时”的人多,从小学到现在,我们的课本,作业用的更多的不是“钟头”而是“小时”!对于思果先生说这样的话,我思考了一下,看了一下余光中先生为这本书作的写的读后感,时间是1973年,距离现在已经有接近40年了,所以也许是写这本书的时候,用“块”的人比用“元”的人多吧。然后是“钟头”,我是湖北人,我们用的基本上是“小时”,但是在广东以及遇到从广东出去的人中,“钟头”却几乎取代了“小时”,思果先生在香港教书那么多年,所以他听到的更多的是“钟头”,这也可能就是他更倾向“钟头”的原因了。
在本书的后半部分,类似的还有一些,这里就不一一列出了。究其原因,和上面说的也相同。对这些问题的思考使我想到了老师们经常说的一句话“看书要有批判精神,再伟大的学者,再根深蒂固的理论都有可能是错误的”,所以平时我们要在看的过程中多加思考,这样记能避免尽信书,也能够更加深刻地去领会书中的观点。也只有这样才能有所收获,有所进步。当然啦,这些只是一些小小的瑕疵,正所谓瑕不掩瑜,这本书还是有着很大的价值的,对于“挽救”中国话和“整顿”散乱的翻译风具有很大的现实指导意义。《翻译研究》和《翻译新究》可以说是姊妹篇,虽然已经购买了,但是还为来得及去阅读,相信读完后会和这本书一样让人受益匪浅。
这本书总体读下来浅显易懂,实用性强,只是有些观点得斟酌并加以取舍。有时间的话,大家不妨一看,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将开始品味《翻译新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