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根据学校《关于办理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证登记安装的通知》安排,为顺利推进大学城校区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1.学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下同);
2.学校及校属各单位聘请的有效合同期内的合同制员工及其直系亲属;
3.在校内拥有合法住房的户主及其直系亲属;
4.驻校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指经学校批准的经营机构、商业网点、摊点、快递等服务机构);
5.大学城校区2021年11月14日前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在校学生。
(上述第1至3类申办人员以家庭为单位限办一证,第5类申办人员以个人为单位限办一证。)
二、办理类型
校园通行证种类分为正式通行证和临时通行证两种。
1.已领取广州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且符合学校有关规定的,学校根据人员的不同类别,分类核发正式校园通行证。
2.未领取广州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但符合学校有关规定的,学校暂予核发临时校园通行证。临时通行证有效期至2022年9月30日止。
三、办理条件
1.大学城校区2021年11月14日前已登记报备的电动自行车,可由申办人员直接通过小程序登记车辆(原登记车辆已更换的,可直接登记更换车辆信息);
2.大学城校区2021年11月15日后购买或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校内各类申办人员(见《华南理工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的第八条)如确有办证指标的应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交至大学城校区管委会办公室B1栋-421室,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校园通行证。
四、推进情况
1.2022年3月15日起,通过“华工电动车管理系统”小程序扫码登记信息及考试,经审核通过后预约校园通行证安装时间及地点(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2.2022年5月7日至5月9日,大学城校区按预约时间到A3架空层现场安装校园通行证;
3.请各位车主尽早办理校园通行证,如不符合办证条件的,提前处理好自有电动自行车;
4.2022年5月16日起,禁止未安装校园通行证的电动车进在校园停放及行驶;2022年10月1日起,禁止临时校园通行证的电动车在校园停放及行驶;2023年11月1日起,根据广州交警发布的《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相关规定,禁止安装广州市过渡号牌的电动车进入校园及在校内行驶。
五、其他事项
大学城校区二级单位公车须填写《大学城校区校内单位公车校园通行证申请表》(见附件3),经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大学城管委会办公室B1栋-422室(联系人:蒋老师,39380165),由大学城校区管委会办公室统一通知安装校园通行证安装。
附件:
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城校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