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华南理工大学报》办报制度
发布时间: 2022-06-23

《华南理工大学报》(以下简称校报)由中共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主管,由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编辑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校报是华南理工大学的党政机关报,是学校信息传播、舆论宣传、思想教育的窗口,在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报道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发展动态,引领广大师生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更加有效地发挥校报的宣传阵地作用,进一步提高办报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报原则

1.校报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跟时代形势和学校发展步伐,深入基层,为师生服务,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服务,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办报流程

2.召开编前会。每期校报在编排前定期召开编前会,讨论本期报道计划、重点,及各版面的内容分配,并讨论确定下一期社论和深度报道的主题。

3.组稿工作。各版责任编辑根据本期校报的报道要求,做好分担版面的组稿和改稿工作。同时,校报编辑部要针对下一期社论和深度报道的主题做好约稿和组稿工作,分配好采写任务,提出发稿要求。

4.编辑排版。各版责任编辑要按照“《华南理工大学报》编辑排版规范”(见附件)做好文字整理工作,认真编辑、改稿;在排版过程中,版面编排思想要与报道思想一致,各版要符合本版定位和要求,设计规范、图文并茂、美观大方,提高校报的“悦读性”。

5.样刊送审。已经完成编辑排版的校报样刊,要按照审稿程序,经过党委宣传部主管领导和学校主管领导的审定,对在审阅过程中提出的修改意见,要及时按要求修改。

6.校对工作。对已经审定的样刊,在交付印刷前,严格做好样刊的校对工作,特别对标题、人名、职务、时间、地点、数据等易错之处严格把关,避免出现纰漏。

7.印刷发行。完成校对的校报,须及时交付印刷,做好校内外发行、稿酬发放等后续工作。同时,及时完成校报电子版的制作和网上发布工作,扩大校报的阅读面和影响力。

8.样刊和稿件的整理存档工作。保存好来稿,做好采用稿件登记工作,经领导审定并签字的样刊须按期存档。

三、审稿制度

9.审稿范围,包括校报所涉及的新闻类、通讯类、言论类、文学艺术类等图文稿件。

10.审稿要求,坚持“四审”重点,即审导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审真伪,稿件内容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审质量,严把稿件质量关,注重稿件的理论高度和深度以及写作水平;审规范,稿件的文辞、用语、标点、格式等须合乎规范,严格按照出版规范要求进行审阅。

11.审稿程序,严格按照初审、复审、终审程序采取“三审制”审稿制度。初审由校报编辑部各版责任编辑负责,复审由党委宣传部主管领导负责,终审由学校主管领导负责。对于在审查审读中提出的修改意见,校报编辑部必须认真研究,仔细修改,对修改后的校样再次按“三审制”要求逐级审读,保证稿件和编排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