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前】关于做好实验系列人员202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3-21 编辑: 物理与光电学院

各系(中心),全体实验系列人员: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实验系列人员202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https://my.scut.edu.cn/up/view?m=up#act=up/pim/showpim&id=F3820689260946242532,学院开展2024年实验系列人员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时间段

考核对象为全院在编在岗实验系列人员(含2024年退休人员),考核时间段为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考核内容

实验系列人员考核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全面考核实验系列人员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具体如下:

1.德,将思想政治与师德表现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对师德失范“零容忍”。实验系列人员参照教师师德考核执行。

2.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

3.勤,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情况。

4.绩,以定量为基础,以质量为核心,全面考核实验教学、大仪测试、平台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实效,重点考核工作绩效,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实验系列人员。

5.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三、考核方式及程序

根据通知要求,学院成立实验系列人员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吴宏滨、向兴华

副组长:梅军、文德华、陈华强

成员:巨文博、吴昊、余光正、叶晓靖、赵宇军、谢再晋、李志巧、贡颖、梁栋、刘华平

具体程序如下:

1.个人总结自评

实验系列人员年度考核填写附件3,对年度师德表现,教书育人、科研辅助、安全管理、实验室建设贡献进行总结,填写2024年度各项业绩信息。

2.院(系)考核

院(系)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组织实施本单位实验系列人员师德考核,提出师德考核建议结果。

院(系)考核工作小组结合实验系列人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工作量分情况及在学院(系)各项工作中的综合表现进行评议,提出年度考核建议结果并报学院(系)党政联席会审议。考核建议结果需征求实验系列人员(含非党员实验系列人员)所在党支部意见。

实验系列人员社会服务补贴分参照教学科研系列社会服务补贴分执行。

院(系)将审议通过的考核建议结果在院(系)内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实验系列人员对考核建议结果如有异议,需在公示期间向本单位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院(系)应在公示结束之日起7天内给出复核意见并将结果通知本人。公示无异议后,院(系)将考核建议结果报学校。

3.学校审批

党委教师工作部对学院(系)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提出师德考核意见进行审核并报学校审批,确定师德考核结果。

学校对院(系)报送的实验系列人员考核意见进行审定,确定考核结果及考核结果应用。

4.结果反馈

学校将考核结果通知学院(系)和实验系列人员本人,存入档案。

四、工作安排

1.3月28日前,各实验系列人员提交个人考核表电子版本(附件3)至考核联系人处。学院审核人员(教务员、设备员、安全员、科研秘书、实验中心负责人、学院负责人等)按要求完成审核并签名。

2.4月1日前,各单位核实个人考核材料电子版本各项工作内容及汇总数据,各单位实验系列考核工作小组评定实验系列人员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建议结果,并提请学院(系)领导班子会(学院为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须有会议记录),考评建议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单位审核并公示完毕后,个人再打印考核材料纸版(双面打印,一式一份)提交给各单位。实验系列人员对考核建议结果无异议的,在考核表相应栏内签名确认。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不合格”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被考核人员。

3.4月10日前,各单位填报完成汇总表,签字盖章,提交所有考核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和纸版(双面打印,一式一份)以及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不合格”人员本人签署意见的书面告知书复印件。

五、其他情况

1.考核期内,在校工作时间超过半年的需要参加2024年年度考核。考核期内,新入职或新聘到岗不足六个月的,不参加考核,但需提交个人工作总结,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2.对考核期内受到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实验系列人员,考核结果按照《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和《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处分规定(2014年修订)》评定。

3.对经学校审批并备案的援派、扶贫、借调、挂职实验系列人员,考核年度内在外派单位工作时间超过半年的,可参加外派单位考核,考核结果等同于校内考核结果,其中被评为优秀档次且经学校认定的,可不占院(系)优秀档次指标。

4.对根据学校规定办理病假、事假手续且请假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教师,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女教师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

5.对工资返纳人员按工资返纳单位有关规定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连同考核表报学校备案。

六、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物理与光电学院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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