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9-28 编辑: 物理与光电学院

各班:

为做好2019-2020学年度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本科生奖学金工作,进一步激励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本科生勤奋学习,促进全面综合发展,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2018年修订)》相关要求,现将有关评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二、三、四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评奖项目及比例

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本科生奖学金设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学习鼓励奖和学习进步奖。

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的获奖人数不超过参加综合测评的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人数的28%,其中获得一等奖学金人数不超过参加综合测评的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人数的3%,获得二等奖学金学生人数不超过参加综合测评的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人数的10%,获得三等奖学金学生人数不超过参加综合测评的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学生人数的15%;学习鼓励奖不设人数比例,要求本学年度每门必修课原始成绩60分及以上;学习进步奖学金不设人数比例,要求本年度智育成绩积分在本班排名比上一学年提前5名或提前幅度10%以上。

三、奖金标准

一等奖学金:4000/

二等奖学金:3000/

三等奖学金:2000/

学习鼓励奖:1500/

学习进步奖:1000/

四、申请资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宗教信仰活动,测评学年内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到任何处分。

2.德育成绩积分不低于60分。

3.评定分为文科专业和理工科专业分别进行。文科专业本学年内每门必修课程成绩(原始成绩)一等奖学金要求85分及以上;二等奖学金要求80分及以上,三等奖学金要求75分及以上;理工科专业本学年内每门必修课程成绩(原始成绩)一等奖学金要求75分及以上;二等奖学金要求70分及以上,三等奖学金要求65分及以上(以上成绩均以该科目首次考试成绩为准);

4.体质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评奖的相关要求。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学校组织的各类学术、文体活动,表现良好以上。

五、评选程序

1.各班将通知转发至班群,满足条件的学生可填写《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本科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班级于10月5前发至彭莹莹老师邮箱1476042760@qq.com处。

2.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学院审核通过后,学生本人将申请表(含原始成绩单)纸质版交至学院212办公室。

六、注意事项

1.《华南理工大学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只限于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本科生。

2.该项奖学金以必修课原始成绩为评定标准。

联系人:王艺翔,联系电话:87114738

物理与光电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928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2019-2020学年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本科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3:学校通知:http://www2.scut.edu.cn/student/2020/0927/c9326a401846/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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