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17—2018学年拟向学校推荐本科生学校奖学金的通知
时间:2018-10-08 编辑: 物理与光电学院

各班级: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规定(其中我院创新班参照该文件第六项相关规定落实),我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评审,经个人自愿申请,学院评审,拟向学校推荐以下同学为20172018学年本科生学校奖学金,现对名单进行公示:

一等奖学金(10人)

152刘基、黄钰琪;15应物邓淇安、刘泽楠;162陈帆杰;16应物朱智彬、谢越;171战子钰;172罗杰;17严班林泽炜;

二等奖学金(22人)

151温佳玉;152黄楚坤;15应物沈子松、兰予、黄伟杰、林卓耿;161刘芸、肖志明;162符文韬;16应物高伟光、王鑫、梁钰、雷国盛;171刘俊铭、郭钰滢、周伟、刘维;172吴嘉琪、米穗、刘家炜;17严班李云博、郑义栋;

三等奖学金(36

151黄佳祺、朱一秦、蔡文峰;152林惠敏、罗啸川、纪子韬、张丽霞;15应物陈铭、江瑜、文俊彦、刘依君;161陈昊、卢子寅、肖雨扬、杨耀峰;162邓志成、邢哲远;16应物孔德鸿、李博文、陈晓峰、祝松祥、岑宇杰;171朱博琳、李晓彬、梁楚君;172吴边喆、冯泽林;17应物谢舒文、翟文熙、刘俊威、杨子灏;17严班么雨禾、刘圆圆、王心睿、潘锦诚、于欣悦;

                                                       学习进步奖

连怡蓉、孙亚鹏、方坤升、李恒、宁明昊


公示期为2018108日至2018101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部门名义反映的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联系人:王艺翔、周昀璐、邓晓岚

联系电话:020-87114738

  

物理与光电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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