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光电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9-25 编辑:管理员 物理与光电学院

各班级/专业:

经研究,决定以学校“关于开展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为准http://oa.scut.edu.cn/rssoa/view.do?pkId=63753,同时按照如下工作流程,开展我院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博士申请者

根据我校《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1和《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的相关要求,结合本院具体的奖学金评审制度,其具体工作如下:

1.申请者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和《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统计表(博士用表)》(见附件4),于9月27日(周三)12:00前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交至班长处,过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补交。

2.班级根据《物理与光电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等相关文件(链接http://202.38.220.102/upload/file/1707/11113401498.pdf中的要求进行排序汇总并排序,每位提交材料的同学须在班级汇总的《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统计表(博士用表)》中签字确认,以表示对班级公示的材料内容及排序无异议,排序结果须在班级内公示2日,公示期自9月29日至30日止。

3.各位班长请于10月9日(周一)12:00前,①将班级学生纸质版材料(含相关证明)、②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排序汇总表纸质版表提交至李老师处, ③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hjtli@scut.edu.cn

4. 博士国家奖学金评定参考日程表如下:

1 博士国家奖学金评定参考日程表

92712:00

自行提交材料至班长处

参照《物理与光电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929-30

每位提交材料的同学须在班级汇总表处签字,并在班级内、专业内公示不少于2

 

1091200

上交评奖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

 

101012:00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对材料进行审核,差额

 

1011-17

学院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1018

提交材料至学校

 

 

二、硕士申请者

根据我校《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1和《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的相关要求,首先进行班级综合测评,评优确定排序后提交至学院进行公示,再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和《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统计表(硕士用表)》(见附件5)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hjtli@scut.edu.cn

  

 2 硕士国家奖学金评定参考日程表

92712:00

班级内进行评优排序,有意向参评国奖者提出申报国奖的意愿

参照《物理与光电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929-30

评优排序在班级内、专业内公示不少于2

 

109

12:00

班级将评优排序公示无异议,每位同学在汇总表上签名确认后报至学院

提交学生国奖评奖材料及相关作证材料

1010

学院公示班级评优排名,根据《物理与光电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选工作实施细则》确定指标,指标确定后根据排名填写审批表和成果统计表

注:召开专业评议小组会议确定指标(时间待定)

1011-17

学院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1018

提交材料至学校

 

 

物理与光电学院

2017925

 

附件:

附学校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pdf

附件2-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4-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统计表(博士用表).xlsx

附件5-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统计表(硕士用表).xlsx

附件6-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学院推荐基本名额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7-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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