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相关人员: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7〕5号,附件1),2017年“香江学者计划”开始申报。现就学校2017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主要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由人社部、全国博管办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2017年度拟选派60人,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0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科研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
“香江学者计划”人员视为内地派出单位(我校)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获得资助后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登记备案。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我校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入我校流动站做博士后研究人员的2017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我校教学、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届或新近(一般3年内)博士毕业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三)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拥有下列学术或科研经历之一:
1.参与“863”、“973”等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2.获得省部级以上基金资助;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学术荣誉称号;
4.单位学术技术人才重点培养对象。
(四)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
(五)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六)此前未获得过此项计划以及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支持“率先行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科学院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等博士后人才资助项目。
(七)在站博士后人员须经所在申报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征得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三、遴选原则
个人申请,学校审核推荐,人社部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录用派到香港高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四、申报程序
(一)岗位需求
港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见《2017年“香江学者计划”岗位目录》(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提交申报材料
1.网上申请并提交 《“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附件3)、证明材料电子版,并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
2月15日—3月15日登录www.chinapostdoctor.org.cn/WebSite/program/Default.aspx,进入“业务工作办理--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上传《“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的电子版及主要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向人事处博管办提交《“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盖章原件的纸质版)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份(A4幅面,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复印件、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请时,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之后再向人事处博管办统一提交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2.填写汇总表并发到指定邮箱
请填写《“香江学者计划”汇总审核表》(附件4),将电子版发到154286904@qq.com本表不需要打印。,
3. 所有电子版、纸质版材料请务必在2017年3月15日下午5:30前提交到人事处博管办,逾期不予受理。
4. 申报材料如涉密,请自行做好脱密处理。
5. 申请人应保证材料的真实、准确,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五、联系方式
(一)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地址:北京海淀区学院路35号世宁大厦706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士后评估与服务处
邮编:100191;电话:010-82327870;传真:010-82327880
联系人:王若阳
(二)学校人事处博管办
地址: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南秀村博士后公寓101室
联系人:朱志成、刘海飞
联系电话:87114038
附件:1.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 2017年“香江学者计划”岗位目录
3.“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
4.“香江学者计划”汇总审核表
人事处
2017年2月28日
附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