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老师:
请于12月12日前登陆学校“岗位聘用系统”中的“初次专业技术职务转正认定”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并向王曼丽老师提交如下材料:
(1)“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转正及初次认定职务审批表”(系统中导出)一式一份,用A4纸打印;(需找自己所在系或中心负责人签字)
(2)学历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
附学校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初次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办法》(华南工人〔2011〕56号)精神,为做好学校2016年下半年教职工转正及初次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1. 正规全日制院校、研究院所毕业和博士后出站来校工作,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
2. 符合认定条件的我校在站博士后。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人员需通过岗前培训(Ⅲ类在站博士后除外)并考核合格,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本科毕业后来校工作满1年或获硕士学位后来校工作满3个月,可申请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2. 获博士学位后来校工作满3个月或博士后出站来校工作的人员,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3. 我校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工作满3个月,可申请认定助理研究员。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 12月6—12日,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登陆学校“岗位聘用系统”中的“初次专业技术职务转正认定”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如下材料:
(1)“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转正及初次认定职务审批表”(系统中导出)一式一份,用A4纸打印;
(2)学历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
2. 12月13—19日,单位根据认定条件对申请认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考核,在系统中提交审核通过人员,确定拟同意认定人员名单。
3. 12月20日,各单位将拟同意认定人员材料报人事处聘任办。提交材料如下:
(1)申请转正认定人员的相关材料,包括“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转正及初次认定职务审批表”、学历和学位证复印件(审核人需签字盖公章);
(2)“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转正及初次认定职务人员情况一览表”(系统中导出)。
4. 12月21—31日,人事处审核材料并报学校审批。
5. 学校公示拟认定人员名单。
四、其它事项
1. 有效材料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6日。
2.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到相关人员,按时提交材料,逾期将纳入下一次转正及初次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
3. 人事处联系人:彭倩,联系电话:87110106。
人事处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