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光电学院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管理规定
时间:2016-11-18 编辑:本站编辑 物理与光电学院

1. 根据学校规定,学院单位和教职工不得自行采购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需提交申请,经有关单位批准后到后勤处领取。

2. 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严格实行“双人接收,双人保管“制度,经办人必须亲自签名确认。

3. 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实行单独回收(不跟普通化学药品一起回收),使用完后不得自行处理,需送到后勤产业集团商业服务中心药品仓库,由学校统一处理。

4. 使用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需填写实验室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使用登记表,签名交到设备员处;回收后也需到设备员处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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