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0-01 编辑:本站编辑 物理与光电学院

各位老师:

      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开始,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按照附件1的时间要求,向王曼丽老师提交相关材料,过期不候

      注意:

      1.申报高级人员请于10月10日前在代表作送审模块中提交送审代表作电子版,代表作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名为论文标题;涉密的项目和数据(如姓名、email、工作单位等任何可能让别人知道你身份的信息)请按相关保密规定妥善处理(即:隐去或者遮盖)。

      2.申报人员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系统中填写相关数据,审核无误后向系统提交,并打印《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和《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连同本人书面评审申请(申报副教授的人员须同时提供《职称待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合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于10月10日前提交到王曼丽老师处。


 

物理与光电学院

2016年10月1日

 

 

附:学校通知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2015年试行)》,经学校研究,现就我校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以下简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符合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申报条件的教师系列、专职科研系列、工程技术系列、实验技术系列、高教管理系列、教辅系列的我校在职人员和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评审文件说明
(一)考虑到学校部分实验技术系列人员所在岗位不从事实验教学工作,对此类人员申报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原要求的年均讲授1门实验课程,年均实验课程和指导实验课120实际学时,教学效果良好改为在学校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公共支撑平台连续工作5年以上,年均工作量1400小时以上,且作为主要成员在新实验项目开发、实验教学仪器的研制和改造、对引进设备和技术的共享、高效使用及功能开发等方面成绩显著
(二)对《华南理工大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外语条件的规定》予以完善和补充:
1.艺术、体育专业教师符合职称外语进一步放宽条件,其分数不得低于合格成绩的60%
2.符合免考条件人员增加“从事中医、中药、民族医药工作的,从事基层卫生工作的,出版系列中从事古籍编纂研究、古汉语、古典文学、古代史、地方史志的编辑整理工作者”。
三、评审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评审工作程序按照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执行,时间安排请见附件1
四、推荐指标
1院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小组评审前,学校将制定《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正高和副高指标分配方案》,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正副高级推荐指标下达给各单位或相应系列,另外,博士后副研究员资格评审推荐指标根据申报情况确定,申请转评的人员不占单位推荐指标。中初级评审不限制推荐指标。
2对于正高或副高仅1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学院,学校不下达相应等级的推荐指标到学院,另增设理工类大学科组和文科类大学科组,将相应等级的同类学院推荐指标下达到大学科组,由大学科组专家进行评议、推荐,其中理工类学院人员集中到理工类大学科组统一评议,文科类学院申报人员集中到文科类大学科组统一评议。
五、评审工作说明
1根据学校评审规定要求,本次评审执行《华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2015年试行)》。
2学校的评审标准只是基本要求,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学科特点和队伍状况,经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小组同意后,制定出体现本学院学科特点但不低于学校评审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报学校审核备案后执行。
六、评审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或系列认真组织,按照文件规定程序、要求和时间安排做好本单位或系列的评审工作,择优向学校推荐人选。
2各单位或系列向学校推荐的人选必须在学校下达的指标内并且完全符合申报条件的要求,否则不予受理。
3申报人员要真实、准确填写和提交申报材料(任现职以来相关业绩材料),并在申报表和一览表上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材料应真实、客观、可靠,否则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者,视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理,学校已有规定的,按学校规定执行,学校未明确规定的,取消发生问题当年及下一年的申报资格。
4各单位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七、聘后管理
继续加强聘后管理,通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员须与学校、所在二级单位签订聘任合同,并按合同考核管理,聘期结束未完成目标和任务者予以低聘。
八、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有效期和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16831,近五年指2011912016831,其它年限以此类推。
2申报人员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必须与本人现职务系列及从事岗位系列一致。
3申报人员材料在学校公示以后,不得再变更申报职务及岗位。
4.对于20136月至8月博士毕业来校工作且正常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本次申报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视同符合要求;对于20136月至8月硕士毕业来校工作且正常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本次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视同符合要求。
5我校博士后研究人员只评审博士后副研究员资格,评审通过人员留校后按助理研究员聘任。
6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每年将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7申报人申报表和一览表可由系统中导出,其余相关表格及填表说明请见附件2
8本次评审工作的有关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9人事处联系人:黎子莹胡波联系电话:87110106
 
附件:  1. 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2. 相关表格及填表说明
 
 

人 
事 
2016101
 
 
 
附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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