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全体老师、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6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通知》,欢迎广大师生积极奉献爱心,在6月24日前将捐款交至组织人事秘书王老师,咨询电话87113934。
注意:
1.教师个人捐款可抵减个人所得税。
2.学生工作办公室在发动学生捐款时,要从学生家庭情况实际出发,倡导“慈善在心、量力而行”的理念,开展“学子献爱心”活动,同时将捐款活动与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学生关注贫困人口,发挥正能量,增强社会责任感。
根据《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6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通知》(粤扶组〔2016〕6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爱心捐赠活动的通知》(粤教办函〔2016〕104号 )要求,今年继续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此项活动是我省推进扶贫济困事业的一大创举。活动自2010年开展以来,有力促进了我省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和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今年是我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一年,新时期我校定点帮扶村为揭阳市惠来县隆江镇孔美村,结合帮扶工作实际需求,学校选派了3名干部组成工作队驻村开展帮扶工作,现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在全校开展扶贫捐款活动,倡议各单位和广大师生员工、校友踊跃捐款,为孔美村困难群众献爱心,为扶贫开发事业做贡献。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捐款时间安排
1. 2016年6月15日-21日,各二级单位及党组织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募捐;
2. 2016年6月21日-25日,各二级单位汇总、上缴捐款。
二、捐款上缴方式
各二级单位将扶贫捐款统一上缴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账户(44001580507059000110),收款人为广东省华南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开户行是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天河高新区支行(学校正门口下立交桥后右手边)。
方式1:转账,并在转账备注栏注明“XX(单位名称)扶贫捐款”用途;
方式2:汇款,并在汇款单备注栏注明“XX(单位名称)扶贫捐款”(汇款可在各大银行网点办理,其中建设银行不收手续费,其他银行收取一定手续费)。如有以单位名义转账捐款的可在学校财务处办理捐款手续。
各二级单位上缴扶贫捐款后,请将汇款凭证或打印电子回单交到组织部,由组织部统一在财务处开具正式收据,并将收据返还各单位。
三、捐款主要用途
全部用于我校定点帮扶村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任务。具体程序为:学校根据上级要求,先将募集的捐赠款统一上缴广东省教育基金会,再由广东省教育基金会全额划拨至我校定点扶贫村扶贫捐赠款账户。党委组织部、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将对扶贫捐赠款进行公开公示。
四、捐款抵减个税
根据有关政策,个人捐款可抵减个人所得税。经与学校财务处沟通,各二级单位在上缴扶贫捐款的同时,将需要抵减个人所得税的捐款个人名单(附件)交到组织部(纸版加盖公章交到博士后公寓904室,电子版发送到scuta03@scut.edu.cn),由组织部汇总后统一到财务处办理抵减个人所得税手续。
请各单位围绕“聚焦贫困人口,助力攻坚脱贫”的主题,以“重在参与、贵在坚持”为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发动师生员工和广大校友,以实际行动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发动学生捐款,要从学生家庭情况实际出发,倡导“慈善在心、量力而行”的理念,开展“学子献爱心”活动,同时将捐款活动与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学生关注贫困人口,发挥正能量,增强社会责任感。
联系人:孙侠;联系电话:87110250。
附件:抵减个人所得税的捐款个人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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