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老师将以下红色字体的材料于12月18日前交到王曼丽老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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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学校通知
各学院:
国家留学基金委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选派工作现已启动,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国际化建设,我校将继续选派教师赴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从事课题研究或合作交流,现将选派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 选派规模:全国2016年计划选派高级研究学者200人,访问学者及博士后3300人;
2.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高级研究学者为3-6个月,访问学者为3-12个月,博士后为6-24个月;
二、申请条件
2. 来校工作满一年。申请高级研究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申请访问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申请博士后,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申请博士后类别人员无来校时间要求,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3. 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国外研修机构须是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一流院校或科研机构;
4. 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工作满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不得申请。
三、申请程序
1. 2015年12月11日—12月18日,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一份:
(1)《华南理工大学公派出国研修人员申请表》(附件1),其中出国研修计划须结合科研项目(课题)研究工作拟定;
2. 2015年12月19日—12月25日,各学院向人事处教师科提交以下材料:
对申报人的出访计划、出访单位及导师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结合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确定推荐人选,向人事处教师科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推荐函(内容包括对推荐人员的申报资格、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外语水平及国外留学单位进行综合评审的情况,对申请人出国研修工作提出具体任务和要求,申报人数超过一人时需排序,单位推荐函需党政领导签字并盖公章);
(2)《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2),该表电子版发送至:rsojs@scut.edu.cn;
(3)推荐人员的申请材料。
3. 2015年12月26日—2016年1月8日:学校审核材料、组织评审,经学校审批后将确定推荐人员名单通知各学院。
4. 2016年1月9日—1月12日:确定推荐人员登陆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操作方法详见《2016年信息平台使用说明》(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选择受理机构名称为“华南理工大学”)。
5. 2016年1月13日—1月15日,各学院按照《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的要求整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审核人须在材料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向人事处教师科提交推荐人员的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其中《国家留学基金委单位推荐意见表》是个人网上申请时由系统自动生成,各单位手写或打印填写该表第1、2、3项,字数在500字以内,不需单位签名、盖章,该表的第2项推荐意见的电子版发送至rsojs@scut.edu.cn。
四、其他事宜
1. 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该项目留学人员的国别、身份、期限等信息以录取名单为准,不得变更。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3. 有关教育部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考试时间请查询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http://sk.neea.edu.cn/wyspks/index.jsp。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相关信息请查阅《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培训语种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赵静,电话:87110260。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公派出国研修人员申请表
2.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推荐人选
情况一览表
3. 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常见问题
解答及注意事项
人事处
2015年12月11日
附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