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5年华南理工大学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位〔2015〕43号 |
作者: 更新日期:2015-09-30 访问次数: |
各有关学院: 为鼓励我校研究生争先创优、追求卓越,现开展华南理工大学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组织工作,鼓励博(硕)士学位获得者及其导师积极参评。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论文条件 (一)博士 1. 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 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与博士学位论文主要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刊物(出版社)发表(出版),得到同行专家的高度评价,或获得国家、省、部级的奖励; 3. 论文符合各学科的学术规范,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二)硕士 1. 学术型硕士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并有明显的创新性; (2)在理论或研究方法方面有所创新,在本学科取得较为突出的学术成果; (3)论文符合各学科的学术规范,学风严谨; (4)材料翔实,内容充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撰写规范;论文答辩成绩在优良以上。 2. 专业学位硕士 (1)选题应紧密结合本领域实际,具有明确的现实性、针对性和应用价值,具有广阔的社会经济效益前景; (2)论文能有效运用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对本领域的实践问题进行研究,有较强的应用创新,取得较为突出的应用性成果; (3)论文符合各专业领域的学术规范,学风严谨; (4)材料翔实,内容充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撰写规范;论文答辩成绩在优良以上。 二、推荐论文范围 1. 参加本次校级、省级推荐的学位论文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2. 不接受下列学位论文参加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1)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2)涉密的学位论文。 三、推荐和评选程序 采取论文作者和导师联合申报,学院审核、讨论并择优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及投票的方式进行。 1. 符合推荐条件的博士、硕士学位获得者及其导师填写“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作者简况表”及“指导教师简况表”。 2. 申请人将上述材料以及在读期间以及获得学位后一年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收录证明、出版专著、获奖成果证书、获得专利证明等材料提交到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3.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对推荐表中填写的成果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与学位论文的相关性进行审查,并对学位论文质量、学术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后按推荐名额择优推荐。各学院推荐参加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指标数确定的依据说明:(1) 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人数的15%;(2) 近三年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含提名论文)篇数。推荐参加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额的确定依据为:(1) 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学术型硕士学位人数的3%,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位人数的2%,在职专业学位硕士学位人数的1%;(2)近三年入选广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篇数。具体推荐指标数请查阅学位办群共享文件,各学院推荐的论文需进行排序后上报。 4. 学校组成评选专家组,对各学院推荐的学位论文进行评审,确定我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名单。 四、时间安排 1. 10月12日前,各学院受理论文作者和导师的联合申请; 2. 10月15日前,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有关申报材料,并将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位办公室; 3. 学位办公室汇总、整理申报材料,并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学位论文进行评审; 4. 评审结果报主管校长审批后公示一周。 五、报送材料 (一) 博士 1.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及电子版(见附件1); 2. 博士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及电子版(见附件2); 3. 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简况表及电子版(见附件3); 4. 有关证明材料(① 作者简况表中统计被收录的学术论文收录证明;② 专利授权书复印件;③ 推荐表5项成果所列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部内容的复印件,或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或获奖证书等)。 (二)硕士 1.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及电子版(见附件4); 2. 硕士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及电子版(见附件5); 3. 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简况表及电子版(见附件6); 4. 非中文撰写的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02)学位论文中文摘要及电子版(3000字,格式要求见附件7); 5. 有关证明材料(① 作者简况表中统计被收录的学术论文收录证明;② 专利授权书复印件;③ 推荐表5项成果所列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部内容的复印件,或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或获奖证书等);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1. 会议纪要(见附件8); 2.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见附件9); 3.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0)。 六、其他事项 1. 各学院在推荐参评学位论文时,应注明参评学位论文属于“基础研究类”或“应用基础研究类”。“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原始创新,激励研究生在本学科前沿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服务需求,激励研究生从国家、区域或行业重大需求中,提炼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学问题开展研究。 2. 为保证推荐、评选过程中所使用的学位论文与原存档论文一致,申报者不需提供学位论文,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过程中,可查阅本学院资料室存档论文;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时,将直接从档案馆借阅候选人的学位论文。 3. 推荐表“代表性成果”一栏中5项成果及作者简况表中的成果统计必须为攻读学位期间及获得学位后一年内已公开发表或审批,且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成果。 4. 申报材料恕不退回,请自行复印留底。 5. 电子版材料提交至a09xwb@scut.edu.cn。请各学院按照以下要求命名材料:每位申请者材料放到一个文件夹,以该申请者“姓名”命名,然后将硕士、博士申请者材料分开整理,各以“博士”或“硕士”命名,再与汇总表一起打包,压缩包以“学院名称”命名。 6.联系人:87110725 徐爱群 (优博)唐霜(优硕) 请各学院及时传达至相关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学位获得者。对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申请个人,将取消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学位办公室 2015年9月30日 |
转发:关于做好2015年华南理工大学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位〔2015〕
时间:2015-10-03
物理与光电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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