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大检查
时间:2015-09-15 编辑:本站编辑 物理与光电学院

 

发布时间: 2015-09-14 00:00:00 来源: 保卫部(处)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天津港区“8.12”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各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教电〔2015〕391号)精神,结合我校中秋、国庆双节假期前安全防范实际,现决定国庆节前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消除校园重大安全隐患,有效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工作任务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对校内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并针对排查结果立即进行整改。

三、工作安排

1.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牵头,针对学校重点实验室和实验品仓库,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的排查及整改工作。

2. 后勤处牵头,针对公共用车许可资格和安全行车状况,做好公共用车安全的排查整改工作,保卫处配合做好校园交通车超载、超速检查工作;针对食堂的卫生管理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做好食品安全的排查整改工作。

3. 保卫处牵头,针对消防配置和消防工作档案建设情况,做好消防安全排查整改工作;针对校园的人防、物防、技防情况,做好校园治安安全的排查整改工作。

4. 学生工作处牵头,针对学生宿舍的管理登记工作和学生防灾减灾知识技能,做好校舍安全的排查整改工作。

5.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牵头,针对校园内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等设备进行检修养护,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的排查整改工作。

各牵头单位安全大检查的专项整改情况(风险隐患源及所在位置,已采取的工作措施,负责部门领导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请于9月18日17:00前将电子版报学校综治办(保卫处治安科)。

联系人:严冬,联系电话:87112904,邮 箱:dongyan@scut.edu.cn

 

 

保卫处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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