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报名的老师,于6月15日前将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到18号楼209办公室:
(1)《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转正及初次认定职务审批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用A4纸双面打印;
(2)学历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
(3)《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转正及初次认定职务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
联系人:何华宇;
联系电话:87113934;
联系邮箱:hehuay@sc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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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初次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办法》(华南工人〔2011〕56号)精神,为做好学校2015年上半年教职工转正及初次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1. 正规全日制院校、研究院所毕业和博士后出站来校工作,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
2. 符合认定条件的我校在站博士后。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人员需通过岗前培训(在站博士后除外)并考核合格,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本科毕业后来校工作满1年或获硕士学位后来校工作满3个月,可申请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2. 获博士学位后来校工作满3个月,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3. 我校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工作满3个月或博士后出站来校工作的人员,可申请认定助理研究员。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 6月8日—15日,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1)《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转正及初次认定职务审批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用A4纸打印;
(2)学历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
2. 6月16日—22日,单位审核申报人材料,并对申报人进行考核,确定拟同意认定人员名单。
3. 6月23日,各单位将拟同意认定人员材料报人事处聘任办(大学城校区的单位交人事处大学城校区办事点)。提交材料如下:
(1)申请转正认定人员的相关材料,包括《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转正及初次认定职务审批表》、学历和学位证复印件(审核人需签字盖公章);
(2)《华南理工大学教职工转正及初次认定职务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电子版同时发至人事处聘任办邮箱rscpzb@scut.edu.cn,文件请以“2015年上半年转正认定+单位名”命名。
4. 6月24日—7月8日,人事处审核材料并报学校审批。
5. 学校公示拟认定人员名单。
四、其它事项
1. 有效材料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8日
2.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到相关人员,按时提交材料,逾期将纳入下一次转正及初次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
3. 人事处联系人:邓乐天 联系电话:87112649
人事处
2015年6月8日